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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7项措施力保四川灾后质量安全

2008年07月25日 10:39 文章来源:新华网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24日在成都举行的全国质检系统援助四川质监灾后重建工作会议上,勉励全国质检系统全力以赴,大力支持四川质监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并公布了质检总局向灾区加大质检政策倾斜力度的7项措施。

  据李长江介绍,截至目前,四川等受灾地区没有发生一起食品和饮用水等方面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李长江重点介绍了加大对灾区质检政策倾斜力度的7项具体措施:

  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灾区重建和恢复生产急需的产品等标准,一律纳入标准制修订立项审批的“快速通道”,对四川、陕西、甘肃灾区的补助经费要占全国示范区专项经费的1/4。

  延长灾区企业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对今年到期的换证企业延期至今年年底。对灾区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优先受理申请、优先现场审查、优先产品检验、优先审核发证,加大部署重建相关产品质量抽查力度。

  帮助灾区企业恢复和扩大出口,积极推荐灾区企业对国外卫生注册,为灾区在国外动物优良品种引进审批、隔离检疫场安排和批准等方面提供便利,帮助灾区企业利用普惠制和区域优惠贸易政策。

  另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将对灾区优秀企业采取扶优扶强措施;指导灾区特种设备恢复重建;减免灾区企业的检验、检测和检定费用,并对灾区质检技术机构和人才培养给予支持。

  为落实援助方案,国家质检总局将加强与四川省政府的密切联系,加快推进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恢复重建。

  李长江同时勉励灾区质检部门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要求直属检验检疫局、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抓紧时间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海明威 余晓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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