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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团伙生意兴隆40天敛财20余万93人被骗

2009-10-30 15:40:07 文章来源: 东方圣城网
  10月28日,济宁市警方端掉一个集制作、张贴小广告,制贩假证件、假印章于一体的违法犯罪团伙。记者了解到,该团伙组织严密,分工明确,为遮人耳目以社区居民楼为造假窝点,背地里从事着违法勾当。40多天的时间,就有百余人成为了他们的“顾客”,真可谓“生意兴隆”。
  9月12日,济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特警二大队接举报称,济宁市中区红星东路派出所辖区某小区发现一非法制贩广告的窝点。特警二大队、红星东路派出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寻线追击,经过摸排初步确定了团伙成员的组成情况,经过跟踪追击,摸清了7名可疑人员的活动规律和活动区域,并逐步掌握了该团伙的违法事实。10月28日7时许,专案组抽调大量警力,对该团伙隐藏在市区的三处制假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并迅速控制了7名嫌疑人,现场查获非法小广告10余万张,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半成品2个、假户口3份、假结婚证1本、假2级运动员证书1本、手机群发器2套、手机16部、用于制作非法小广告的印章8枚以及制假原料一宗。
  记者了解到,主要团伙成员康某、钟某、杨某、阳某都是老乡,年龄大都30多岁,小学没毕业,很早就在社会上奔波。几人结识后,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相互纠集,逐步形成了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制假、贩假团伙。为了提高“知名度”,打着制贩假证,提供低息贷款、迷药、侦探、复仇,出售二手电动车、摩托车等服务的旗号,用非法小广告,手机短信等形式大肆宣传。对 “慕名而来”的“顾客”本着“只要挣钱能做就做,不能做就骗”的宗旨,在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大肆敛财20余万元。在已知的107名“顾客”中,被骗者达到93名。
  目前,涉案嫌疑人康某、钟某、杨某、阳某已被予以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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