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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诈骗 专设“分公司”

2009-07-02 09:25:00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总部设在台湾的一国际诈骗集团在大陆悄悄设立“总公司”,并在深圳等多个城市设立“分公司”,“总经理”曾某辉因从事电话诈骗遭到美国、日本、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警方通缉。6月3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警大队成功抓获逃匿已久的曾某辉。
  警方跟踪一年多
  据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钟伟雄介绍,今年3月,该局南头派出所接到事主张某报警:他当日接到一来电显示为电讯公司的服务电话,来电男子运用老套骗术称张某家中电话欠费。张某随后分两次将家中存折2万余元转入“警方账户”,一天以后张某发觉上当。
  钟伟雄称,该案是该局系列打击案的一件,早在去年5月,该局就已察觉一大型诈骗团伙在深圳从事电话诈骗活动,该团伙组织严密,以专业化的面目出现。他们一般是利用改号软件更改来电显示,然后多人联手诈骗对方,要求对方将钱款汇入自己账户,诈骗到的数百万元往往在数分钟内就被多人分成两万元的小额快速取毕,随后又快速集中后迅速兑换成新台币汇往台湾。
  “业务员”落网留线索
  今年6月2日,南头派出所联合深圳特检站在关口例行查车时查获3名男子携带一大包银行卡,总数超过70张,其开卡主人各不相同。
  通过调查,民警发现其中一人王某从5月起往来深圳和珠海之间有十余次,最近一次就在两天前。如果是一辆普通蓝牌车绝不会如此高频率往来深圳和珠海,专案组立即调整审讯方向。
  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他帮一家大型电话诈骗集团专门送银行卡。去年,他经人介绍认识台湾人“星哥”。今年1月,王某开始帮“星哥”在珠海的邮政储蓄银行提款,一个月提款10余次,每次提一至两万元,按月在“星哥”那里领工资。今年3月至今,王某转为为“星哥”送卡,最后一次送卡是落网前两天。
  6月3日,深圳警方决定收网,行动人员先后在福田某小区抓获魏某星及其5名手下,当场缴获现金60余万元、用于转账手提电脑4台,身份证,驾驶证30余个,银行卡100余张,查获涉案银行账号1000余个。“总经理”曾某辉及两名“车手”落网。6月11日,“地下钱庄”老板陈某音、陈某群及7名工作人员被抓获。至此,台湾诈骗集团在大陆设立的诈骗机构成员全部被抓获归案。南山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冯文坚指出,这伙特大诈骗集团最近交代在深圳得手7宗案件总额超过130万元,这些资金都被汇往了台湾。
  诈骗集团分三层
  该大型诈骗集团在台湾设总部、大陆设“总公司”,并由曾某辉出任“总经理”,在深圳设“分公司”由魏某星出任“经理”。据调查,曾某辉先后被不少地区警方通缉,各通缉令至今有效,最后,他被迫来到深圳从操旧业。很快在大陆发展多人入伙,其中魏某星自去年5月以来,运用一套事先设计好的诈骗资料对"业务员"进行培训,在深圳将“业务员”发展到20余人,该“分公司”仅在深圳一地就成功诈骗130余万元。
  诈骗得手后,诈骗来的钱由派驻境内的“总经理”组织人员到各地甚至境外取现,最后将取出的现金集中到“总经理”手中,由“总经理”通过珠海某“地下钱庄”兑换成新台币转到台湾诈骗集团银行账户。“总经理”每次转账成功后可得转账金额2%的酬劳。(记者刘启达 通讯员傅学军、张锟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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