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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购网站近10万元物品

2009-10-23 09:57:32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利用电子购物系统技术漏洞
  本报讯(记者刘杰)男子刘某利用系统漏洞,骗购近10万元物品。昨天上午,他在朝阳法院少年审判庭受审时,面对检察官出示的口供和书证,坚称不认罪。
  检方指控称,去年4月至11月,刘某和同伙陈浩盗取三名男子的信用卡账号和交易密码,购买了价值5000余元的物品。去年11月至12月,刘某利用北京云网无限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网)与民生银行电话支付接口的系统漏洞,骗购手机、游戏点卡和Q卡等,价值近10万元。朝阳区检察院以盗窃罪、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陈浩在逃。
  昨天上午,刘某走进法庭,一开口即表示不认罪,“我对诈骗不认可,对三起盗窃案则一概不知。”
  检察官开始宣读口供。刘某曾供述说,自己偶然发现在云网购物,用民生银行电话确认支付后强行挂机,钱没被划走,网上却认定支付成功。他利用这个漏洞,大肆在云网购物。关于盗刷信用卡,刘某说自己编的木马程序存在QQ空间里,用来盗取信用卡账号和密码。
  来自云网的书证显示,刘某在云网买手机等物品,网站已经确认发货,但没收到刘给付的钱款。
  “我是被迫的。那都是我为了早点完事,编出来的话。”刘某面对证据说。
  “警方和检方逼迫你了吗?我在提讯时,没有使用刑讯逼供吧?”检察官追问。
  “没有。但我确实不知道漏洞和木马,直到在西安被抓时,警察才告诉我卡里的钱并没刷走。”刘某说。
  “你的卡里只有1万多元,东西却买了近10万元的。你连这些账户情况都不知道吗?”检察官指着云网的书证说。
  “这是云网给的,他们自己能修改记录的。”刘某顾左右而言他。
  尽管刘某当庭翻供,其代理律师却做了罪轻辩护,称他犯罪时只有17岁,且是初犯,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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