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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佛兰汽车玻璃现裂痕 是否为质量问题引纷争

2009-11-06 08:06:55 文章来源: 福建质量新闻网
  如今,买车的人是越来越多,其中多数购车人都把目光投向了名车。不仅仅是因为名车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更重要的是名车拥有一般产品所不具备的良好质量。可是,俗话说得好“鞋子好不好,只有穿它的人才清楚”。这不,福州的林先生因为车子的问题已经烦恼近半年的时间了。
  消费者:前挡风玻璃无故破裂 经销商否认质量问题
  这辆雪佛兰科帕奇2.4的越野车是林先生今年2月13日在福州中机中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的,15日花费2850元为爱车的前挡风玻璃进行了高档汽车的贴膜。可三个月后,玻璃出现一条长约十厘米的裂痕,林先生当即向经销商反映,要求给予保修,但得到的答复是玻璃不属于保修范围。林先生又拨打了厂家800的电话,接电话的服务人员说该情况属于保修范围,可向当地经销商要求保修。“既然厂家都说可以保修了,我在5月20号又到经销商那里要求维修,但是经销商先提出玻璃是因贴膜才造成裂痕的说法,后来又说是人为损坏。经销商这种推卸的态度太让我气愤了!”前来协调的仓山12315台的工作人员提出,双方可以先到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所鉴定,费用由经销商先出,如果玻璃开裂属于质量问题,鉴定费用由经销商出;如果属于人为问题,费用消费者出。而对此意见,林先生表示同意,而经销商以“请示领导”为由避而不见。6月1日,林先生在消协人员的陪同下,又来到中机中泰公司,要求给予保修或先垫付鉴定送检,但其客服部经理仍然拒绝。现在,玻璃的裂痕呈S型,已增至五、六十厘米长。“从购车到玻璃裂痕才短短三个月,无任何人为外力破坏痕迹,汽车玻璃所出现的裂痕,纯属质量问题,属于保修范畴。而经销商为了一已利益,置相关法律和车子保修责任于不顾,拒绝予以保修,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经销商:玻璃裂痕非质量问题 不予保修
  接到林先生的反映后,记者立即联系了雪佛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9月16日,服务经理陈先生对此事件进行了回复。5月20日客户到维修站反映前挡风玻璃破裂(客户咨询过厂家800热线,得知如果是质量问题可以保修;该车辆前挡风玻璃有贴膜装修,但不在公司进行施工),要求公司免费更换。但经工作人员的查看,客户的车辆前挡风玻璃的玻璃外层裂纹处有破损点,疑是石子飞溅及贴膜不慎都会导致玻璃裂痕,免费更换没有法律依据。客户当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仓山区消费者协会受理后于6月1日与客户一起到公司协商解决,客户提出免费为其更换前挡风玻璃并赔偿贴前挡膜的费用2850元,公司以玻璃外层裂纹处有破损点,拒绝了客户提出的要求。客户和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提出要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做质量鉴定,要求公司先垫付鉴定费。根据《民法》:谁举证谁先行垫付鉴定费。但公司处于为客户服务的态度,提出与客户各垫付50%的鉴定费,等鉴定报告出来后,根据具体情况再由责任方支付,但最终协商无果。6月16日,在福州市消费者协会陈秘书长的协调下,公司同意以进价收取玻璃材料费,免收工时费为客户更换前挡玻璃。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另据了解,在此期间客户曾将车辆开到总检所,请从事玻璃研究的高级工程师查看玻璃破裂原因,工程师也无法答复该玻璃就是属于产品质量原因破裂的。因此在处理事宜上,双方也未达成一致,此事就此搁浅。
  就双方反馈不一的问题,记者又致电雪佛兰800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质量原因导致玻璃裂痕,厂家会免费保修,玻璃破损的原因要根据经销商的判断来确定。同时,汽车的玻璃石经过特殊处理的,不需要再次进行贴膜,贴膜也会造成玻璃的损害。林先生对厂家的说法显然不认同:“经销商没有经过人任何的检测,只是用眼睛看一下就说不是质量问题,这怎么能够让我信服。”
  相关说法:厂家应该保证合理期限内的产品质量
  福州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产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有保护消费者安全使用产品的法定义务,挡风玻璃是汽车构成的一部分,且对汽车驾驶员及乘客的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虽然玻璃为易碎品,但厂家也应保证合理期限内的产品质量。因此,厂家应当对消费者在合理使用过程中玻璃的破损承担责任,而不应当不分状况一律要消费者自行承担。如果真的是挡风玻璃的质量问题,这个风险也就强加给了消费者。如果玻璃在行驶中爆裂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
  截止记者发稿为止,雪佛兰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正在与客户进行协商,对事件的发展及结果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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