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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婚庆服务标准无强制力形同虚设

2009-10-28 09:20:07 文章来源: 信息时报
  从12月1日起,我国首部《婚姻庆典服务》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国标”对婚庆服务的服务内容、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和举行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等10多项条款进行约定,合同示范性文本随同出台。
  不过,信息时报记者走访广州市内各大影楼却发现,到目前为止,各大影楼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进行相应的调整。这部并非强制、只具备指导和参照效力的标准,能在多大程度上给婚庆行业带来改变,各方的看法似乎不尽相同。
  商家:
  标准无强制力持观望态度
  金佰合婚纱摄影总经理侯菁告诉记者,其实业内一早就知道新规出台的消息,但在目前没有接到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正式通知的情况下,大家都还是维持现状。至于新规能否奏效,侯菁表示,得等到12月实施后才能作出判断。
  金夫人集团华南区总部文化事业部经理杨春渝也表示,《婚姻庆典服务》的条例大多数是针对婚庆服务,只有一小部分是专门针对影楼服务。目前影楼对该新规的认识仍不够清晰,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或协会组织婚庆公司和影楼学习新规。
  而广州海珠区某家婚庆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向记者透露,该标准据说是中国婚庆协会参与制定的,他们属于民间组织,因此标准没有强制力。
  市民:
  国标难解决各种纠纷
  即将结婚的广州市民张磊也认为,一份没有强制力的国家标准很难在新人与婚庆公司发生纠纷时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另外,在婚纱租赁方面,新人发现婚纱破损后双方责任难以划分情况;婚庆活动“晚点”、婚车比约定数量少且款式不一样引发纠纷等情况也时有发生。“这些情况很难用一个国家标准就能全部解决,而是应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尽量做细致约定。”
  专家:
  办婚庆最好签详细合同
  婚庆专家高先生表示,国标对婚庆行业内一些易发生纠纷的事项进行了梳理,是件好事。但在现实生活中,一旦新人和婚庆公司发生纠纷,国标甚至不能作为法院判案的标准。因为法院只能依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参照规章判案,而这份国标甚至连规章都算不上,这也容易在客观上造成国标形同虚设。
  因此高先生建议,新人最好仍要与婚庆公司签订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细化,比如照片尺寸、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越细越好。万一双方发生纠纷,也好依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维权。
  看点1:首次规定“不可抗力”
  合同示范文本首次对“不可抗力”进行约定,提出“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所谓“不可抗力”,据广东省婚庆行业协会相关人员介绍,“婚礼中或大或小的意外总是不可预期,比如交通事故、抢劫等意外情况,导致影像资料受损或设备丢失,这种损失是无法弥补的。在这种情况下,影楼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据透露,范本还对消费者和婚庆公司对可能碰到的风险、影响服务的内容进行合同约定,一旦引发争议,合同将成为维护自身利益最有力武器。
  看点2:合同范本首次现身
  随着婚姻庆典服务“国标”的问世,《婚庆服务合同》示范性文本首次现身。文本对婚庆服务的服务内容、婚礼仪式开始时间和举行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费用、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双方违约责任等10多项条款进行约定。
  而在婚庆公司和影楼原有的自制合同文本里,虽然有拍摄套系价格,和部分二次消费的价格约定,但在双方权责的条款上,约定就显得比较模糊。比如在新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变更拍摄地点提前通知、相册产品等质量维修和售后、开具发票的方式等,大部分婚纱影楼都没有在自己设置的合同中注明。
  看点3:婚纱卫生将有保障
  很多拍过婚纱照的新人都知道,尤其是一些拍外景的婚纱,不但不干净,而且因为不经常清洗可能还充满细菌。对此,新出台的标准还突出了婚庆公司的责任,要求婚纱的安全、卫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出租方要承担责任。有业内人士提出,其实不光婚纱安全,在化妆等方面最好也作出规定,比如可提供一次性的化妆产品。
  同时,标准特别在安全措施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婚庆服务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包括制定现场安全保卫的措施、制定现场应急预案及指派专职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及消防等工作等。
  国标其他规定
  ●首次明确婚庆公司制作的婚礼音像制品应保证质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顾客,交付的同时应将录制过程中的所有原始资料(包括底片、录像带及数码资料等)一并交付顾客。
  ●在经营场所内公示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并明确收费标准。
  ●婚庆服务机构须具备婚姻庆典服务的资质许可。
  ●婚庆礼仪服务人员应持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并定期进行婚俗和礼仪知识、营销心理学、沟通技巧等培训。(记者 陈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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